買小產權,原業主不認怎么辦?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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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有個買朋友向小編提到這樣的問題,他說,我買的小產權房是二手房,要是原業主后悔或者不承認他把房子賣給我了,該怎么辦,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實際很簡單,我們先不去證實房子的性質屬性,只是小產權房就可以了,小產權房無非分兩大類,一類是在國土局或房產部門有登記備案過的,早期的豬肝本,綠本,大紅本,這類有產權證的小產權是不能重新在房產部門過戶的,只證明房屋本身的權利歸屬人。第二類就是無產權證的小產權房,這類小產權唯一的合法證明條件是房屋實際使用人。 你買了小產權房,無論是轉過多少手的小產權房,到你這一手,所有的房子轉讓手續,原始合同,買房的轉賬記錄都保留到你這里,加上實際居住,水電費等等,都是你,就足以證明這套房子是實際權利人就是你,所以根據實際居住人原則,你就是這套房子的主人。 要提醒的是,房子的原始合同,轉讓手續合同,律師見證書,以及其他資料,都要保存好,這些是證明你是房屋權利人的最好的東西。 |